微信掃一掃
招遠公安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要求,聚焦造謠傳謠等網絡謠言亂象,持續(xù)加大打擊整治力度,堅決維護清朗有序的網絡環(huán)境。微信、微博、QQ等社交軟件是在網絡的虛擬空間,但并不代表就是法外之地,當你處在這些社交軟件中,就如同是在公共場合,在微信群中發(fā)出辱罵他人的言論,傳播不良信息等也會給行為人帶來麻煩,嚴重的情況下,會構成侵權甚至是犯罪,不小心會攤上大事兒。
基本案情
4月15日,聶某國在招遠佳家賓館晚上門衛(wèi)值班期間,為發(fā)泄不滿情緒,在自己手機的2個微信群辱罵市政府的領導,有很多網友進行評論跟風。其中1個微信群內人數(shù)165人,另1個微信群內人數(shù)194人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第(四)項之規(guī)定,招遠公安已依法對聶某國行政處罰。
相關法律
網警提醒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網絡暴力容易給當事人造成人格傷害、精神傷害等,情節(jié)嚴重者則會危及當事人的人身安全。因此,對于網絡暴力、網絡造謠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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