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掃一掃
為有效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招遠市公安局深入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,將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繼續(xù)保持對網絡謠言、網絡暴力的嚴打高壓態(tài)勢。
基本案情
2024年5月,因工資結算問題,郭某萌與前老板劉某雪發(fā)生爭執(zhí),后郭某萌在微信朋友圈對劉某雪進行辱罵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招遠市公安局依法給予郭某萌行政處罰。
相關法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
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、侮辱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、偷拍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。
網警提醒
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,廣大網民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規(guī)范網上言行,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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