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掃一掃
2024年是公安部確定的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,全國公安機關對造謠誹謗、謾罵侮辱、侵犯隱私等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開展集中打擊整治,堅持從源頭阻斷網絡謠言蔓延,全力維護和諧清朗的網絡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。
基本案情 2024年8月,王某欣因瑣事與本村吳某發(fā)生爭吵,后王某欣在本村微信群內對吳某及家人進行辱罵,涉嫌侮辱他人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招遠市公安局依法給予王某欣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。
相關法律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: (一)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; (二)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; (三)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(四)其他尋釁滋事行為。 網警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。廣大網民依法依規(guī)上網,做到不造謠,不信謠,不傳謠。對于編造、故意傳播網絡謠言者,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,維護網絡空間清朗有序。
版權所有:招遠信息港 主辦:招遠市信息網絡中心 地址:招遠市溫泉路126號聯(lián)通大廈三樓307、308室
客服電話:0535-8165216 QQ:613117003/613117004/613117000 E-mail:zyrencai@qq.com